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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

      召開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定: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在廣州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1.聽取和審議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2.審查和批準廣東省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3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3.審查廣東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3年預算草案,批準廣東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3年省級預算;4.聽取和審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聽取和審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聽取和審議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選舉廣東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8.選舉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9.選舉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10.選舉廣東省監察委員會主任;11.選舉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2.通過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13.其他。

        遇有特殊情況,大會召開時間需調整,省人大常委會授權主任會議決定后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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